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培训中心:
为认真总结今年的工作,及早谋划明年的任务,现就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决策部署安排,全面客观地总结2023年的各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客观反映工作全貌,又要进行归纳分析,特别是学院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有具体的推进措施和工作成果,重点要突出,数据要准确,问题和不足要找准,改进方向和措施要明确。
二、2024年工作计划。各部门要围绕学院各项重点工作,突出新的一年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认真谋划2024年的工作思路、奋斗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
三、报送要求。上报材料要求真务实,力戒空洞。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有成绩、有问题、有分析,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讲话,2023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到最新数据,并预计全年完成情况;谋划2024年的工作,要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第九次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的工作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计划需分别撰写,一并报送。
四、报送方式及时限。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要形成书面材料,各系部上报的材料要经党总支班子研究,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均需分管院领导签字后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终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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