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以及出差(探亲)请假审批流程
合同(协议)签订以及出差(探亲)
请假审批流程
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现就合同(协议)签订以及出差(探亲)请假审批流程公布如下:
一、合同签订:
单位合同(协议)签订人,由党委副书记亚森·艾力同志作为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协议),定期将合同签订清单汇报党委。
二、出差、探亲请假:
(一)出差人员审批流程:
1.一般教职工(含副科级干部):
(1)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出差人员→教研室(科室)主任→二级学院(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2)十五天以上:出差人员→教研室(科室)主任→二级学院(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由党委副书记亚森·艾力同志签署意见并签字。
2.正科级或主持工作的副科级干部:
出差人员→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党委书记刘昌海同志签署意见并签字。
(二)探亲人员审批流程:
探亲人员→二级学院(处室)负责人→人事处意见→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由党委副书记亚森·艾力同志签署意见并签字。
终审:党政办
终审:党政办
终审:党政办
终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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