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维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维修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加强后勤水、电、气供应保障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
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师生为本”的服务理念,热情为师生服务,努力满足师生的迫切需求,主动征求意见,答复咨询、排除疑虑,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1、全天接受水、电故障报修。教学、办公、公共区域、学生公寓等场所报修电话:18196832999,接到报修通知后当天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天维修的,及时向报修部门解释原因并尽快组织维修。
2、零星维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一般故障当天完成(不超过24小时);停水、停电抢修20分钟内到场;线路故障造成停水、停电的,12小时内恢复水、电供应;主干管线、设备故障,2天内恢复水、电供应;小型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因故延长工期,主动做出解释。
3、因维修事项计划停水、停电,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到各部门,以群通知形式通知全校师生;因设备故障导致停水、停电的,应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属市政停水、停电的,及时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复水、电供应时间同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服务监督与投诉处理
后勤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向后勤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投诉人。投诉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向学院投诉。
投诉电话:后勤处(张登锐: 18997638222),纪检监察室(贾汉杰 : 13999088557 )
三、服务程序
(一)零星维修服务程序
1、报修
一般情况通过递交“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日常维修单”、紧急情况可通过电话或对讲机报修。其中:
(1)教学楼教室:由所在系部综合办负责报修。
(2)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公共场馆、绿地:由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报修。
(3)公共部分、路灯:由后勤处负责巡修。
(4)宿舍楼: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报修。
2、报修地点及维修
报修地点:教学楼、办公室、公共场所、图书馆、宿舍楼等在综合楼后勤处118室报修。
维修:接到报修任务后,一般在当天安排维修。停水、停电抢修20分钟内到场,因配电设备故障、电缆损坏等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事故的,应立刻组织抢修。
3、验收
维修任务完成后,被维修单位对维修质量、使用材料进行验收,合格的在“报修单”上签名确认。
(二)单项工程维修程序
水电、土木维修工程量较大的。由工程单位向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后勤处批复立项后,签订施工合同,由后勤处按单项工程组织施工。
四、水、电、土木维修服务标准
(一)维修施工
后勤处在接到报修后,根据报修的先后顺序和维修项目的轻重缓急在下述时间内组织施工:
1、水、电、土木零星维修一般在当天(24小时内)组织安排维修,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管线抢修除外)。
2、定期对路灯、楼梯灯、课室灯光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进行检修,完好率保证在95%以上。负责水、电、气巡查中杜绝长流水、明灯现象。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调试,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完好率保证在95%以上。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厉行节约,堵塞各种漏洞,有效降低各种物资损耗。
3、水、电、土木单项维修工程,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组织施工。
(二)维修验收
1、零星维修工程完工后,由被维修单位对维修质量、工程量及材料使用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在“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日常维修单”上签名确认。验收不合格的被维修单位有权拒绝签名确认。
2、水、电单项工程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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