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逾期借阅处理办法
图书逾期借阅处理办法
1.逾期借阅图书是指读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归还本人所借图书的行为
2.读者应在寒、暑假之前还清或者续借图书。
3. 在寒、暑假前到期且未续借的图书,寒、暑假计入逾期范围。
4. 寒暑假期间应归还的图书,读者需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还清。新学期开学一周内还清的,不属于逾期,超过一周的,寒、暑假一并计入逾期范围。
5. 读者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三次或单次逾期超过30天的,停止借阅权限3个月,低于三次或没有超过30天的,以批评教育为主。
6.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7.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终审:图文信息中心
终审:超管2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