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团委全委会研究讨论,报学院党委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喀什地区直属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批准,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
(一)代表名额
院团代会代表名额由院团委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数量,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有关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推选代表的工作在院团委、各选举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
(二)代表条件
1.团代会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或党团组织提名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团员青年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团员青年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的程序及办法
出席学院第二次团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 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意见确定,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同级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
2.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院团委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结果经同级党总支审核后,报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审查。
3.资格审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审查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4.按基层团支部团员人数及工作需要分配,基层团支部和一线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女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5%。学生、青年教师等群体代表需占一定比例。
二、有关要求
(一)各选举二级学院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做好本学院团代会的召开工作,二级学院团代会召开时间,待学院团代会召开后开展。同时认真做好学院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5月8日前完成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的选举工作,并将附件3《共青团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册及情况统计表》、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选举情况报告电子版于5月8日之前报送学院团委,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马甄甄
联系电话:1377989992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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